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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华宇工学院心理辅导中心咨询须知

发布日期:2014-12-01    点击:

欢迎您到我中心接受咨询,为了能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,我中心特印制本协议告知如下,请仔细阅读。

1.我中心实行咨询预约制度,在您和咨询师确定好咨询时间和地点后,请不要随便改变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告知(我中心联系电话:0534—2551722),如果没有告知,则取消本次咨询,下次咨询时间另约。

2.请按照约定时间前来咨询,既不要早到,也不要迟到,迟到超过15分钟(含)以上者,则取消本次咨询,下次咨询时间另约。

3.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协助您解决各类问题,咨询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主动参与的态度和行动。

4.根据您的配合程度和问题的严重程度,咨询可能要一次或数次才能完成,有时会迂回曲折甚至反复,也有些问题甚至是难以完美地解决的,每次咨询时间大约在45—50分钟。

5.为了使咨询能有更好的效果,每次咨询的间隔时间至少在3天以上,通常是在7天,下次咨询时间咨询师会在每次咨询结束后告诉您。

6.在咨询过程中,根据您的问题咨询师会给你布置一些家庭作业,这对你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,请认真完成。

7.我中心为您提供的咨询是免费的,请不要担心费用问题。

8.我中心的咨询是保密的,有关您的任何信息和个人行为都仅限咨询师知道,但您的行为如果有自伤和他伤、违反法律等严重情况时,我们将义不容辞地打破保密原则,我们会及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,防止意外事件发生。